鄢梦萱
近日来的课程中,发现在复习司法考试中有一个误区,即很多人认为理解是民法、商法的事,至于商经到后期背背就可以了。 这种想法是无益的。首先,商法中有很多理解性甚至理论性的知识点,合伙企业的理解性比个人合伙的理解性有过之而无不及。其次,经济法离日常生活较远,如果不联系实际理解记忆的话,机械记忆难度很大,比如证券法、票据法很多同学都反映非常难理解。最后,司法考试现在的灵活性非常大,没有理解性地灵活记忆很难应对考试。 在这里提醒大家一个注意学习方法的问题。 当然大家不用去补生活阅历这门课,而是有效利用我们生活中的知识。 在票据法中,要设想一下现实的情况,各方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,如何实现票据的功能,把各方当事人的关系图画下来,标出权利义务关系。 在公司法中,利用你所了解的现实中的情况去理解法律的规定。 在税法中,想一下,自己交税了没,根据什么自己要交税或者不交税,设想一下五年或者十年后自己要怎么交税,如果自己办合伙企业的话该如何交税,办公司的话又该如何交税...... 总之,不要机械记忆,把能联系实际的尽量联系实际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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